市政府新闻办:狠抓公积金归集扩面竭力维护职工权益
11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扩面成果进展情况,并对《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二十多年来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近八万笔,涉及近八万户家庭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红利,有效减轻了家庭购房负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醒,单位必须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依规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例》明确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属于以上范围的单位在职职工,都应由劳动关系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公积金缴存。
为提高职工的维权意识,强化单位缴存观念,中心将今年4月定为住房公积金宣传月,累计入社进企宣传520多次,并在邯郸晚报开设《住房公积金维权专栏》。中心与政府多个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搜寻催建对象,摸排出合规的未建制单位信息。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催告、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未建制单位下达建制通知。
今年,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确定了以建制缺口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为主攻目标的执法计划,对不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下达责改文书,拒不整改的,处以1—5万元罚款,并开通了12329、8056012和8056007等维权投诉热线。中心还与劳动监察、教育、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联合处罚,纳入失信黑名单。截至9月底,今年共下达建制告知法律文书1682份,下达责改文书64份,新增开户单位763家、缴存人数18210人,年缴存额2.44亿元,新增单位和缴存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66.8%与81.2%,创历史新高。
为让更多人享受到公积金的制度红利,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近期我市发布了《邯郸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2日起执行,将没有工作单位或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新市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等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纳入缴存范围。个人只要满足,在本市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即可在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能充分享受相应的使用权。
此外,中心先后推出“不见面”“一趟清”“去纸化”“秒到账”等系列服务事项改革,业务办理离柜率达90%以上。通过创新研发公积金贷款“一网通办”综合平台,在主城区全力打造出公积金贷款“一趟清”办理新模式。(成军刚)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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